法律分析:
地役权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不影响地役权本身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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