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为商用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直接改造成商业用房,二是没有宅基地,直接建造商业用房。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的审核,并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后,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根据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现有法律规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法律分析
住宅改为商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直接改造成商业用房;二是没有宅基地,直接建造商业用房。
二、住宅改商用在哪里办
这个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的审核,要求广大业主同意才可以,同意之后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就行了。
三、法律规定
现有依据是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也就是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完善扶持,改善创业环境(四)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拓展延伸
在我国,住宅改商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主人在改变房屋用途时,需要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准,擅自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的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
此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住宅改商用需要经过审核,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结语
住宅改为商用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审核,并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根据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现有法律规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因此,广大业主可以通过申请营业执照来满足改商的合法需求。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投资和以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前款规定的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03-01)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和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投资项目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防沙治沙法(2018-10-26)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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