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个是需要审批的,至于文件请参阅《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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